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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腹诽”罪名 传统文化网2010年4月30日讯: 腹诽,又称“腹非”。即嘴里不说,心里认为不对。这在日常生活中是很正常的现象。但是,在我国古代封建专制制度之下,不仅有诽谤、妖言、非所宜言等罪名,“腹诽”也是决不允许的。早在汉代,就有了“腹诽”的罪名。 据《史记?魏其武安侯列传》记载:汉武帝时期,一向为人刚直的大将军灌夫,因不肯趋炎附势,得罪了丞相武安侯田蚡。田蚡发怒,利用灌夫家乡族人的过失,极力罗织罪名,要诛杀他及其家族。前丞相魏其侯窦婴,为了营救灌夫一家,在朝廷中替灌夫辩解,并揭发了田蚡以国戚身份为非作歹的一些丑行。田蚡更恼羞成怒,反诬说:“天下幸而安乐无事,使田蚡能成为皇帝的贴心大臣。我所爱好的不过是音乐、狗马、田宅;我所养的不过是倡优、巧匠之类人,不象窦婴、灌夫那样,日夜招聚天下豪杰壮士与论议,腹诽而心谤,不仰视天而俯画地,在皇帝和太后之间挑拨是非,只盼天下有变乱,他们好立大功。我可不知他们居心何在!”汉武帝最怕的就是别人图谋不轨,当即綡TTP/1.1 200 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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